近年來,宣城市委編辦將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強化政治監督、協同監督、精準監督,不斷整合力量、豐富手段、擴大影響、提高效果,持續織密織牢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網,切實維護機構編制紀律。
一、提高站位,下好政治監督“先手棋”
市委、市委編委高度重視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將機構編制監督檢查作為黨內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內容與關鍵環節,突出政治監督,強化機構編制的剛性約束。
一是壓實政治責任。牢牢把握政治監督的根本職能定位,不斷強化政治定力,把握政治大局,堅守政治立場,增強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對機構編制工作的主體責任意識。始終堅持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貫徹到機構編制工作的全方面和全過程,堅決落實黨和國家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決策部署,確保中央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努力從政治著眼、向中心聚力、為大局服務,不斷拓展職能、健全制度、豐富手段,權威性和影響力持續提升,監督保障執行作用更加彰顯。
二是筑牢紀律防線。加大《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切實提高黨員干部對機構編制紀律的認識。利用“3·10”機構編制紀律教育主題宣傳日活動契機,印發宣傳日活動實施方案,通過開展發放一本政策匯編、開通一次在線訪談、組織一次網絡宣傳、發送一條宣傳短信、張貼一張宣傳海報、開展一次電子屏宣傳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擴大宣傳覆蓋面和政策知曉率。推動機構編制政策法規進機關、進黨校、進網絡,將解讀《條例》納入市、縣黨校主體班次課程,在全市范圍內營造機構編制工作法治化氛圍,使機構編制法治觀念、紅線意識根植于全體干部心中,進一步增強各地各單位遵守機構編制紀律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加強與組織、人社、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調配合,規范領導職數使用、財供人員工資統發等審核程序,在全市范圍開展機構編制人員信息清查。強化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將執行情況納入黨委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結果評價反饋,將機構編制重點工作督查納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檢查考核計劃,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堅持常態化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實事求是反映問題,舉一反三推進整改。建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溝通反饋機制,市縣兩級定期溝通監督檢查工作,逐級上報“條條干預”等違規違紀線索。
二、明確任務,打好協同監督“組合拳”
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巡視巡察機構和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整改反饋工作機制,借力巡察、審計利劍,對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和紀律要求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一是機構編制納入黨委巡察取得新成效。在全省率先將機構編制納入市委巡察范圍,選派人員直接參與,深入被巡察單位開展“沉浸式”實地巡察,探索建立“巡前溝通、巡中參與、巡后督辦”工作程序。圍繞機構設置、編制使用、人員配備、履職盡責等方面,重點巡察部門黨委(黨組)落實機構編制工作主體責任是否到位,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是否有力,“三定”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是否堅決,上級部門違規干預機構編制事項現象是否存在等。近年來,已參與4輪市委巡察,共巡察12個市直單位(含下屬事業單位)、6個部門所屬事業單位、3個鄉鎮,發現的問題納入巡察報告同步反饋、同步整改。
二是機構編制納入經濟責任審計取得新突破。我市機構編制審計工作于2015年正式啟動,市委編辦和市審計局在“審前溝通、審中配合、審后整改”等各個環節實現了密切配合。為使機構編制工作更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保障能力,市委編辦立足工作實際,切實推動機構編制審計由側重機構編制紀律執行情況向側重機構編制責任落實與機構編制使用效益提升轉變。聚焦被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落實,重點核查涉及財政資金申報及使用相關情況,如是否在項目經費中安排自行設立機構、超編人員經費,是否存在“吃空餉”、虛報冒領財政資金問題,是否將編外用人費用轉嫁由下屬事業單位或者相關國有企業承擔等。將超編進人、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等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與經濟直接掛鉤,與審計組共同測算該類問題所產生的人員經費支出,切實將機構編制與經濟效益有機融合。通過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監督合力,不斷提升機構編制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機構編制問題整改臺賬。全面梳理機構編制現存問題,對在巡視巡察、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編制核查、專項督查、實名制統計、信訪等工作中發現的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不疏不漏,及時整理匯總納入臺賬管理。對臺賬進行科學分類、歸納匯總,逐一核實問題類型、違規后果和處理意見,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確保定性準、分類清、整改快、不積壓。對臺賬數據進行深入分析研判,查找問題產生原因,注意區分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把準宣城市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特點,為開展巡察、審計等提供重要線索。
三、落實措施,用好精準監督“關鍵招”
結合《條例》《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牢牢把握機構編制政策標準和紀律要求,落實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具體措施,認真收集整理督查中發現的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線索,分門別類、分析研判,確保問題發現的準、整改的實,提高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的實效性。
一是發現問題精準。充分發揮實名制系統的基礎性作用,開展實名制數據質量提升專項行動,提出堅持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四清兩對應”(即:機構清、編制清、職數清、人員清以及機構設置與審批文件相對應、實有人員與編制職數相對應)的目標任務,加強對機構編制實名制系統的及時維護,確保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權威性,提高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水平。充分發揮“互聯網+機構編制”優勢,以及實名制系統對機構編制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探頭”作用,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機構編制網上督查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縣市區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問題,提高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針對性;確保對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變動情況的實時管理,準確掌握機構編制第一手數據,以數據準確性為基本要求,強化匯集、分析、預測等應用,發揮支撐和保障作用,為領導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持。
二是工作方式精準。探索建立上下聯動的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新模式,整合調動市縣兩級工作力量,試行縣市交叉互查、市區聯合督查。在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過程中,結合實際制定《材料清單目錄》,根據監督對象提供的材料,開展“地毯式”排查,多輪深入每間辦公室、核實到每位工作人員,實地查看機構掛牌、實有人員、工作內容、工作狀態等情況。注重查找部門在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及時發現并有效糾正機構編制違規行為。將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宣傳融入監督檢查工作中,在實地查看的同時開展機構編制教育,宣傳機構編制政策法規,解答機構編制相關問題,指導被巡察單位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機構編制工作嚴肅性權威性。
三是整改落實精準。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納入臺賬,嚴格落實整改對賬銷號制度,解決一個、銷號一個,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以“釘釘子”精神和求真務實的作風,持續推進整改到位。完善問題整改與機構編制審批聯動機制,將問題整改情況作為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重要依據,管住管好用活機構編制,為優化機構編制決策、科學配置機構編制資源、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