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及省關于開發區賦權工作部署要求,經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委編辦、省司法廳制定出臺《關于印發<省級及以上開發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皖編辦〔2022〕326號,以下簡稱《通知》),統一賦予開發區省、市、縣三級136項經濟管理事項,包括行政許可51項、行政確認4項、其他權力21項、行政處罰39項、公共服務21項,促進開發區體制機制創新,提高開發區行政管理效能。
我省開發區賦權堅持需求導向,在系統梳理開發區發展需求基礎上,立足開發區經濟發展主戰場定位,重點在營商環境、經濟管理、投資服務等領域,賦予開發區更大經濟管理自主權。一是聚焦經濟領域賦權。按照中央關于逐步剝離開發區社會事務管理職能要求,開發區賦權集中在經濟管理領域事項,不包含社會管理事項,促進開發區聚焦經濟發展主業。二是省市縣三級聯動賦權。根據開發區實際需求,將省市縣三級經濟管理事項同步賦予開發區,增強賦權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賦予開發區更大管理自主權。三是賦權覆蓋范圍廣。賦權對象除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開發區外,還包括享受省級開發區政策的各類產業園區和合作共建園區,擴大賦權覆蓋面。四是統籌推進監管與服務。在賦予行政許可等權力事項的同時,將關聯的行政處罰、公共服務事項一并賦予開發區,整體推進開發區賦權賦能、事中事后監管及優化服務工作。
為推動賦權工作落地落實,《通知》從依法承接賦權事項、穩妥做好事項交接、推動賦權落地見效、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等四個方面明確具體措施,要求各賦權單位認真做好賦權事項移交工作,及時開展業務指導培訓,開放相關業務系統使用權限;各市、縣組織所轄開發區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分析研究,確定擬承接實施的事項,動態調整開發區賦權清單;各開發區依法依規實施賦權事項,進一步提高承接能力,優化辦理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賦權事項在開發區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